北京首部建筑抗震加固标准本月起实施

2015-03-05  来自: 青岛鼎力加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000

本市首部规范“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的地方标准将于4月1日实施。今后,大型商场、电影院、医院病房、中小学教室等场所,进行抗震加固后,抗震设防标准须超过8度(烈度);而经抗震加固后的建筑,其后续使用年限应至少达30年。记者了解到,该标准名为《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程》,是北京市首部规范“既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加固地方标准。“既有建筑”指本市已经竣工并且正在使用的建筑,但不包括古建筑、烂尾楼和危房。经过抗震加固的建筑,应满足规定的“后续使用年限”,至少应达30年。北京地区设防类建筑二、三级医院的门诊、住院用房有外科手术室或急诊科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用房县级及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独立采供血机构建筑等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特大型体育场:观众座位容量不少于30000人大型剧场、电影院、礼堂:座位不少于12000大型商场:建筑面积超过17000平方米或营业面积在7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展览馆及会展中心:在一个区段的设计容纳人数一般在5000人以上等●烈度:地震发生时,地面建筑物受破坏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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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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